听到少年那句话瞪大眼睛:?? 见鬼了。 下意识地爬起来向少年去的方向走了几步。 但张母怕她到处乱走有危险,一把拉住她。 陶九九看了一眼驿所,总之少年在里面一时半会是跑不掉的。于是没有坚持。 这时候外围的骚乱已经平息了。 镖人们各回各位,路镖人带着几个人,往驿所去,大概是去见那个少年。另几个镖人合力拖着一头倒地已死的巨兽。 因为太暗,陶九九看不太清楚巨兽全貌,只隐约看清,那东西倒在地上后也仍有成年男人那么高。体型庞大。身上有巨大的刺,光线闪过时,刺身有幽光。 人群中有人说:“是妖兽。”但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妖兽。 有个镖人过来,叫人过去帮忙挖坑掩埋尸体。 一脸惶惶的张父回过神,连忙跟着去了。 陶九九也立刻跟上。 张母不愿意她见血腥,拉了她一下:“女孩子家!”见她坚持,虽然忐忑但还是松开了手。 陶九九过去,镖人看了她一眼,大概因为她是女孩子。给了她一盏提灯,而不是锄头。 叫她掌着灯,给挖坑的人照明。 灯光之下,巨兽被照得清清楚楚。 它应该是某种野猪,像刺猬一样,全身都是小指头粗的硬刺。这种刺无比的坚硬,有人用锄头试了一下,锄不断,甚至连道印子都没留下。 镖人叫了几个妇人来,给她们几块附有颂字符咒的匕首,叫她们帮着把带刺的皮,从死掉的巨兽身上割下来。刺很硬,但它的皮相对来说软一些。用带颂字符咒的匕首便可以刺破,剥取。 不一会儿便血肉横飞。一股恶臭。 终于剥完了皮,把这东西推下坑的时候,陶九九看到了原本被压在下面的头部。 它应该是猪,但却有一双人的眼睛,面上有些刺已经退化消失,眼睛周围的皮肤细腻得像人类,与它身体的其他部分长得自相矛盾,叫人看了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毛骨悚然。 众人都不由得深感敬畏与恐惧——那种发自内心深处最原始的厌恶,根本无法压抑。 一时间没有人说话,也没有人动。全都僵在原地。 但镖人已经司空见惯,用脚踩在这东西的脸上,嘀咕着:“已经开始化形了。”上前用腰上的配件,一剑劈开了这妖兽的头。 它从眉间一分为二,有个闪亮的东西坠落在了地上。 镖人走过去,将那东西从血污中捡起来。它像砂砾一样大小,如同碎钻。镖人擦去血污,随手拿着又把带刺的皮都收拢在一起抱着便走。 远处有他的同伴问:“怎样?” “不值什么。”他回答。 两人结伴而去前转头吩咐这些人:“埋深些,不然容易引来食死兽。今天晚上不得安生。” 干活的人连忙殷勤应声。 等他们走远了,这些人中稍有些见识些的,便低声说:“那是妖兽气海凝结成的灵珠。可以用来炼丹。据说大的有拳头那么大。还有结成奇怪形状的。” “可以用来炼什么丹?”有人连忙好奇地问。 那人也说不好:“总之很有用。那么一点,也值好几百个钱。” 大家纷纷咋舌。 等干完了活,大家全都去驿所外的水井洗了血污,回篝火边休息。 但个个都睡不着,十分兴奋地讨论做修士多有钱。 “随便杀只这样的妖兽,皮啊刺啊灵珠啊,都可以卖钱。加起来轻轻松松就是几千钱,可得好几两银子。寻常人能花用一年。” 张父打断他们的话:“又有几个人能做成修士呢?” 于是又有人说起损耗。 陶九九听了一会儿,也听得明白,大意是,每年公学府除了升不了学的,还有走火入魔爆体而亡的。都不是小数目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。 大家说得唏嘘不已。 张父默默坐在一边,拿着长烟杆。 祖父死后,张父把水烟杆留了下来。坐在车上闲得无聊的时候,改成了个长杆旱烟。杆子快有他胳膊那么长,细得很,吊了个破烟袋在上面,因为没有烟丝,基本没抽过。但他还是时不时叼在嘴里。仿佛叼着寂寞。 听完人们的议论,他回过神来催陶九九:“快睡吧,明天还要早起。” 陶九九躺回去。 篝火暖和,但烤了前面,背后发寒。烤了背面,脸却僵了。 她是最怕冷热的。 恍惚记得,李哥为此还嘲笑她不止一回,不过还是大费周章地在入冬前,找了个带地暖的新住处。拍了胸膛说:“做完了这一单生意,哥送你个冬暖夏凉的大House。小区物业管理费五位数往上那种。” 李哥是她上次卧底时跟的老大。叫的是哥,其实比她还小一岁,初中毕业就出来工作,打小工赚钱上了程序语言培训班,后来做了工程师,是个很了不得的人,只可惜后来走了歪路。 案子告破的时候,李哥逃跑被她治管局的同事当场击毙。 陶九九喊得声嘶力竭:“不要开枪。” 但现场太乱了,鬼听得见。 等她跑过去,李哥已经被雷击枪召来的雷劈焦了。一碰,鬼体就化成了黑灰,一枚闪亮的钻戒从里面掉出来,滚到下水道。害她穿着连体防水裤,在全是臭淤泥的下水道里捞了一整天才找到。之后整整三天没吃饭,太臭了。 身为一个鬼,总有一样附身之物,李哥的附身之物就是那枚钻戒。 他和老婆结婚一年多,大儿子一岁了,他是被公司通知辞退后,从公司大楼跳下去摔死的,当时老婆肚子里还有一对双胞胎。 李哥还自嘲:“塔玛的,哪知道死了做鬼了,都还得继续忙生计努力赚钱买香火填肚子等轮回。真的太倒霉了,艹。” 平常他没事时,就在各个论坛出没,真情实感劝人不要自杀,做鬼太苦了。 身为一个犯罪分子,日常工作之余,还兼任心理救助热线的志愿者。每个月赚的钱一部分匿名转给自己老婆。 好不容易等轮到他投胎转世,他却没去。 “要养孩子嘛。当时我就不该死。”李哥抖着腿说:“做人,该有点担当。不过,现在挽尊努力撑一撑,也还算找回面子了。起码撑到孩子大学毕业,别叫我老婆看不起我。” 可他错过了那次投胎。以后就没机会了。 要是放在古早的时候,还可以做鬼修,可现在不行了。 现在天地间灵气紊乱,一万鬼里能出一个鬼修都是运气好。就算治管局不抓他,他也迟早完蛋。 总之,最后李哥变成了一把黑灰。 死前喊了一句已过时好几天的B站老梗:“这枪不是你打得有多好,是我大意了啊,没有闪。”完全体现了他是一个跟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