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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9章 与狼为友(1 / 1)

(' “你确定那条狼没进去你的屋子?”王富贵问。 “没有,俺一直在睡觉……!”水妹道。 “嗯,”王富贵点点头,觉得自己不能久留。 说不定狼王已经跑了,多留片刻,担心外人的闲言碎语。 他只能转身走出院子,水妹将他送到门口。 富贵忽然转身问:“娃,你目前在那个部门上班?” 水妹说:“车间,春花婶子带俺。” “还是回来好,这里是你永远的家……。” “谢谢富贵叔。”水妹的眼泪下来了。 她不得不改变称呼,就在几个月前,她还称呼他公爹。 王富贵走了,继续寻找狼王的下落。 水妹关闭门闩返回屋子,扑在炕上嘤嘤哭起来。 跟如意的分手让她乱箭攒身,瞧着心上人跟最好的姐妹结婚,她更是心如刀绞。 正在哪儿哭,忽然不好,床铺竟然动了一下。 女孩子吓一跳,立刻明白床下有东西。 她猛地站起大喝一声:“谁?出来!!” 声音刚落,一条黑乎乎的东西忽然从床下冒出脑袋。 正是富贵刚才追击的狼王。 原来,刚才王富贵敲门,狼无处躲藏,趁着水妹开门的功夫,它快速进去女人的屋子,躲在了床底下。 看到野狼的瞬间,水妹差点没吓死。 “啊——!”她尖叫一声,顺手抄起一个茶壶,准备冲狼头砸去。 哪知道野狼不但没有进攻,反而缩紧脖子,扑通一声跪了下去。 “吱吱吱,呜呜呜……。”它哆嗦不已,眼睛里淌出两滴狼泪。 脑袋不住乱点,好像在跟女人求饶。 瞧着狼可怜兮兮的样子,水妹的心软了。 “你怎么躲在这里?我不想杀你,你走,快走啊!” 她只能轰狼走,同样不想伤害它。 但野狼没有离开,知道出去还会被抓,跪在地上苦苦哀求。 它拥有一身厚实的皮毛,脖子上的毛根根竖起,显得威武狰狞。 但眼睛里却流出痛苦跟凄楚。 “你受伤了?”水妹问。 “吱吱吱,呜呜呜……。”狼王点点头,好像听得懂她的话。 “伤到了哪儿?”水妹问。 狼立刻抬起自己的右腿,腿骨已经断裂。 “富贵叔把你弄伤的?” “吱吱吱,呜呜呜……。”狼继续点头。 “那你不要伤害我,我帮你接上断腿!” 狼再次点点头,卧在地上一动不动,好像一条乖巧的狗。 水妹忽然爱心泛滥起来,觉得它好可怜,自己也好可怜, 同是天涯沦落人,相逢何必曾相识?他们都是一样的苦命。 水妹立刻找来两根筷子,还有一根布条,慢慢靠近狼。 狼一动不动,为了让女孩消除戒心,它还闭上嘴,将头扭向一边。 水妹利用筷子将狼腿夹上,然后又用布条一点点缠绕,防止它的骨头成为畸形。 疼痛让狼颤抖不已,嘴巴里发出痛苦的低吟。 弄好以后,水妹说:“可以了,你现在能走了……。” 但是狼没有走,反而用脑袋蹭蹭她的裤腿,表示感谢。 姑娘噗嗤笑了:“想不到你还挺乖巧的……。” 她也知道狼走不掉,出去一定会被那些员工抓住。 狼擅自进村子,也是过街的老鼠,人人喊打。 “你饿不饿?不如我喂你吃东西?” “吱吱吱,呜呜呜……。”狼伸出舌头,来舔舐她的手掌。 水妹顿时激动不已,想不到这是一条伶俐乖巧的狼,竟然竭力讨好她。 反正自己孤身一人,连个伴儿也没有,干脆接纳它算了。 女孩子拿出火腿肠还有面包来喂它。 狼张开嘴大口大口吞咽,吃饱喝足,仍旧用皮毛蹭她的身体,跟她增进感情。 “那好,从今天起你可以住在这里,伤好以后再离开!” 天亮了,水妹收拾一下东西,洗漱一番去了工厂。 最近她心情不好,进去车间总是拉低帽檐,免得被人认出。 从前高高在上的王家少奶奶,忽然沦为一个普通员工,是件很没面子的事。 那些女工都没说什么,心里却明白咋回事。 大家都不愿意揭她的伤疤。 黄昏回家的路上,水妹购买几斤生肉,还有一扇排骨。 因为她知道狼是吃生肉的,熟食对它的胃不好。 特别是油炸跟炖肉,狼吃多了会窜稀。 再次回到家走进家门,狼王竟然嗖地从床底下扑出。 不仅冲她摇尾巴,还在她的衣服上继续乱蹭,那样子亲热极了。 “狼,瞧我给你带来了啥 ', ' ')(' ?肉啊,还有你最喜欢吃的骨头……。” 水妹立刻拿出生肉跟骨头丢给她,狼上窜下跳起来,断腿也不那么疼了。 就这样,狼足足跟她在一块生活两个多月。 全村没人知道她养了一条狼,而且是老龙岭的狼王。 白天,水妹喂狼吃生肉跟骨头,晚上,一人一狼在院子里嬉戏打闹,女跑狼追。 他们可开心了,很快成为最好的朋友。 水妹常常把黑狼当做王如意,跟它对话。 因为她觉得如意和狼一样,都是那么的凶猛,霸道,而且对她好。 “狼,我给你起个名字好不好?” “呜呜呜,嗷嗷!”狼冲她点头。 “那以后我就叫你……辛巴!可以吗?辛巴是狮子的名字,你长得像头黑狮子,也跟狮子一样厉害!” “呜呜呜,嗷嗷!”狼王很高兴,它非常喜欢姑娘这样称呼它。尾巴摇得更厉害了,上窜下跳也更厉害。 “辛巴,你想不想跟我一起生活?这个世界就剩咱俩了,我没有伙伴,没有朋友,不嫌弃你,你也不要嫌弃我……” 辛巴闻听赶紧靠近她,利用自己的皮毛安慰她,还伸出舌头舔她的脸。 水妹觉得自己的精神开始失常,从如意哪儿失去的,辛巴全帮她找了回来。 就是安全感,信任感,还有那种抹不去的亲情。 她跟狼是最好的伙伴,也是最好的闺蜜。 再后来,辛巴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,不但没有逃进深山,反而每天晚上陪着水妹。 甚至跳上姑娘的床,卧在她的旁边睡觉。 水妹也把它当做宠物,当做一条狗。 桃花镇的夜晚很冷,因为姑娘工作忙,经常忘记添火。 夜里暖气变凉,却一点都感觉不到冷。 辛巴的皮毛很厚,也很暖和,让她想起了王如意炙热的胸膛。 王富贵足足找好几天,也没有发现狼王的踪迹,最后只好作罢。 他觉得狼一定逃回狼谷去了,繁衍狼狗崽子的计划只能暂时搁置。 别的狼不行,达不到狼王的条件,繁衍出的狼崽质量也不行。 可做梦也想不到,狼会跟水妹在一起。 而且成为了姑娘最忠心的保护神。 ', ' '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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