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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37(1 / 1)

粉,我家那个死鬼看我眼神都不一样了。” “哈哈哈,死鬼成了色中饿鬼。” 柳天骄瞧孙醇满脸通红,眼珠子却是竟往漂亮的姑娘身上瞧,忍不住摇了摇头。果然,男人都一个样。“别看了,再看眼珠子都被人顺走了。” 孙醇回过神来,有些恼羞成怒,“我什么都没有看。” 柳天骄好笑道:“看了就看了,我又不笑话你。” 孙醇为自己辩解,“真没看。不过看了也没什么,人家那些姑娘都说了,爱美是天性。” 柳天骄瞧了瞧自己身上灰扑扑的褂子,突然感觉有些不得劲。卫文康再怎么说也是男人,自己这样是不是不太好?“拿着,我进去一趟。” 孙醇猛地接过那么些东西,差点没抱稳摔在地上,“你去做什么?” 柳天骄头也不回道:“给村里的好友带些胭脂水粉。” 公孙螯瞧自己徒弟从集市上回来就心不在焉的样子,还时不时偷看自己,实在是受不了了,停下手里的动作问:“你怎么了?” 柳天骄见被人发现了,干脆也不装了,凑到自家师父跟前,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,都差点儿把人看毛了,才道:“师父,您会打扮,帮我料理一下呗。” 公孙螯端起师父的架子来,“说什么呢,我可是男人,自个儿去外面找梳头娘子去。” “我才不想找他们了,把人搞得男不男女不女的,师父您气质高洁,也不忍心看你徒弟家破人亡当鳏夫吧?” “你不是不在意容貌吗?” “怎么会你不在意,那不是知道自己容貌不出挑,在意也没用嘛。” 容貌说到底是给别人看的,其实柳天骄以往真的不在意,因为他不觉得自己需要靠容貌获得什么。但白记铺子里那些姑娘哥儿们的交谈确实把他戳到了。他有在意的人,自然害怕因为容貌而失去。 尤其是如今卫文康出息了,身边的仰慕者想也知道不会少到哪里去,不像以前,自己光靠着吃喝供养他读书就可以把人拿捏住。 将将打水的时候,柳天骄就着平静的水面把自己瞧了好些遍。五大三粗,脸黑又圆,形容不整,再想到卫文康光鲜俊俏的样子,怎么可能不自惭形秽呢。 “师父,你就答应嘛。” 公孙螯从小是被人夸着长大的,还没到年纪,说亲的都踏破了门槛,最后也顺理成章和一个样样出众的世家子弟订了亲。虽说后面他家败落,亲事没成,但每到一处,爱慕者也从未少过。 后来公孙螯烫掉了自己的哥儿痣,做起了男人打扮,各种狂蜂浪蝶渐渐消去,再不做涂脂抹粉那些事情,只穿衣打扮的眼光早就已经形成了,随便穿的一件衣服都格外合适。 “我少时还有些衣物,不介意的话就拿去穿。只是脂粉这些没有,你去买一些回来吧。” 柳天骄道:“买了的。” “成,我把这些海鲜料理完,你先去洗个澡吧。” 旬假这日,卫文康早早从州学出来,跑了很远的路买好了礼品,才来到了公孙大厨家。 等待开门的时候,心里倒是没由来地有些紧张。他和骄哥儿争吵的次数屈指可数,上回突然发脾气闹得不欢而散,如今想来还有些不太好意思。骄哥儿那样大大咧咧的性子,该不会笑话他太小气吧。 不对,骄哥儿不是那样的人,他其实很贴心。有什么事情都会第一时间反思是不是自己的问题,上次争吵估摸着也让他难受了很久。 想到这里,卫文康又不由得唾弃自己。真是的,一个大男人,一天想那么多做什么,又不是日子太闲了。 在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中,大门打开了,一道挺拔潇洒的身影出现在门口。身着黑底金花的长跑,腰系一条宽大的丝带,带子上绣有金线,显出盈盈不足一握的腰肢来。头发简单束起,只配了一条洁白的发带,随风轻轻舞动。 “怎么,不认识啦?”柳天骄璀然一笑,露出脸颊旁的两个小酒窝来。他长的并不丑,如今把略黑的肤色修饰一番,又把凌乱的眉毛修了修,整个人的精气神一下子都不一样了。 卫文康反应过来,脸颊微红,“今日是特地打扮过的?” 柳天骄大大方方地承认了,“嗯,求师父帮我弄的,好看不?” 卫文康没有丝毫迟疑地回道:“好看。” 柳天骄逗他,“那我平日里不好看?” 卫文康急忙道:“都好看,只是今日格外好看,好像你本该就是这个样子。”就像一个潇洒俊逸的江湖侠士。 “卫文康。” “嗯?” “我喜欢你,独一份的喜欢。如果当初成婚的不是你,我也会待他好,可那样的好只限于养家担责,不会像现在这样,希望你万事如意,活得开心恣意。” 第171章 买宅子 卫文康愣了一下, 才猛地笑了,只是笑着笑着嗓子又哑了,“柳天骄,你可真是会哄人。” 柳天骄瓮声瓮气道:“还不是你太难哄了。” “那以后还能哄吗?” “哄, 你想让我哄多久就哄多久。” “记住你今天这句话, 你要哄我一辈子。” “好。”柳天骄一口答应了。 虽然他还是不确定卫文康对他的感情能不能持续一辈子, 可只要对方还愿意继续, 他就能拼尽全力。 公孙螯见两个人黏黏糊糊地进来,就知道别扭已经闹完了, 也没有说什么,只招呼着两人吃饭。不愧是江东州数一数二的厨子,什么菜经了他的手都能觉出不同来。 汤鲜味美,摆盘讲究,有些菜要不是柳天骄自个儿买的材料,都不知道用的是什么东西,总觉着那都不单单是一道菜了, 而是那些顶级手艺匠人的艺术品。 就是简单的冬瓜, 都被细细雕琢过, 晶莹剔透都彷佛是一块美玉。一口咬下去, 软糯中带着些微嚼劲, 浓香中不失原本的清甜。 卫文康原本以为自家夫郎的手艺已经够好了, 吃了公孙螯的菜, 感觉就像街边小吃和顶尖酒楼的珍馐。小吃胜在一个奇, 味也美,酒楼珍馐却是让人感觉实实在在的稳,让人吃了就觉着贵有贵的道理。 柳天骄把自家师父的马屁拍得震天响,“太好吃了, 师父,你怎么这么厉害啊,我到底多久能学到你的本事啊。” 公孙螯才不搭理他,这张嘴天天给他灌迷魂汤,公孙螯都已经习惯了,只是问卫文康:“可还吃得习惯?” 卫文康看了一下自己剥下的那堆壳,有些赧然,“好吃到光顾着吃了。” 没有什么比食客的认可更重要的了,公孙螯也不觉着卫文康失礼,反而泛起了浅浅的笑意,“日后休沐都过来,我常年独居,多个人也热闹。” 卫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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